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二○一○年五月七日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二○一○年四月十三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编号为临2010-002号《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于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收到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递交的《关于对扬农化工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要求在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6.17%的股份,该提案人的申请符合《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该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鉴于扬农化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09年利润分配方案及公积金转增方案,提议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39,730,629.00元。如该转增股本方案获本次股东大会通过,则原《公司章程》中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总数将发生变化。故在前项议案通过的前提下应对《公司章程》第六、十九条提出修改。具体修改意见如下: 第六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243.543万元。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2,166,059元。 第十九条原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32,435,43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32,435,430股。 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72,166,059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72,166,059股。 经董事会审核,认为上述提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原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其他议案不变。该议案的通过以"2009年利润分配方案及公积金转增方案"的通过为前提。 特此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事项: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1 200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0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09年财务决算报告 4 2009年利润分配方案及公积金转增方案 5 关于与扬农集团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6 续聘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授权委托人为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2、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按以上格式制作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