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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通光电(600487)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0-12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0年10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吴江市亨通置业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给苏州亨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现将有关内容列示如下:
    一、关联方关系
    (一)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1、亨通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末持有本公司股份54661433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90%,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出口本企业及成员企业生产的各种系列电缆、光缆(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除外);进口本企业及其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金属镀层制品、铝合金型材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通信器材、金属材料(除贵金属外)。
    (二)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关系的性质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苏州亨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同受集团控股
    苏州亨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亨通房产")为我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亨通集团持有亨通房产90%股权,自然人钱丽英持有其10%股权),成立于2002年9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一亿元,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截止2009年底,亨通房产总资产为62,317.38万元,净资产为-782.40万元,经营收入为34,220.32万元。
    (三)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是:根据评估作价,双方协商确定。
    吴江市亨通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为了开发太湖边所拍地块而专门设立的项目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截止2010年8月31日,亨通置业总资产为2,011.62万元,其中拥有土地使用权价值为1934.24万元(该部分土地位于吴江市七都镇环湖路幸福路交叉口东南,地块面积19737.1平方米,系亨通光电于2008年7月25日以挂牌方式受让所得,成交单价980元/平方米。2010年7月22日亨通光电与吴江市国土资源局、亨通置业签订《吴江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亨通光电将该部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亨通置业全权经营开发),净资产为1,999.76万元,净利润为-0.24万元。未形成销售,没有待售房产项目。
    吴江市亨通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亨通置业")聘请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8月31日,"评估前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2,011.62万元,负债账面价值合计为11.86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1,999.76万元;评估后资产评估价值合计为2,441.41万元,负债评估价值合计为11.86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合计为2,429.55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审计后账面价值评估增值429.79万元,增值率为21.49%。"(资产评估报告摘要详见附件)其中,亨通置业所拥有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为人民币2384.24万元,增值幅度为23.26%。
    经协商,亨通房产表示有意向以现金方式收购亨通置业100%股权,转让价格为经评估增值后的净资产评估价值2,429.55万元。
    三、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为了更好地专注于主业经营,规避国家关于房地产调控政策可能导致的风险,公司拟转让吴江市亨通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亨通置业")100%股权给苏州亨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亨通房产")。
    (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将亨通置业转让给有房地产开发经验的公司,将有助于公司专注于主业经营,规避房地产行业风险。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10年4月1日,公司发布《关于200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2010年度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预计2010年与亨通集团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额为28,660万元,超过了公司2009年经审计净资产额129,126.48万元的5%。
    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本次股权转让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目前主业为光纤光缆制造,未来也将致力于线缆产业的业务拓展。随着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力度加大,公司认为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非公司所长,实施股权转让,将有利于公司专注于主业发展。
    独立董事意见:此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专注于主业经营,同时也有利于配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本次交易定价合理,公司转让亨通置业股权,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0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
    吴江市亨通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事宜
    涉及的吴江市亨通置业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中铭评报字[2010]第3010号
    吴江市亨通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吴江市亨通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拟实施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吴江市亨通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2010年8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一、经济行为:拟实施公司股权转让。
    二、评估目的:确定吴江市亨通置业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基准日的公允市场价值,为吴江市亨通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拟转让公司股权提供参考意见。
    三、评估对象: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四、评估范围:为吴江市亨通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五、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六、评估基准日:2010年8月31日,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七、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八、评估结论:经实施评估程序后,于评估基准日,委估企业股东全部权益在持续经营等的假设前提下的市场价值如下:
    评估前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2,011.62万元,负债账面价值合计为11.86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1,999.76万元;
    评估后资产评估价值合计为 2,441.41万元,负债评估价值合计为11.86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合计为2,429.55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较审计后账面价值评估增值429.79万元,增值率为21.49 %。评估结论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被评估单位:吴江市亨通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2,011.62 2,441.41 429.79 21.37
    2 资产总计    2,011.62 2,441.41 429.79 21.37
    3 流动负债     11.86 11.86
    4 负债合计 11.86 11.86
    5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999.76 2,429.55 429.79 21.49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详见资产基础法评估明细表。
    九、特别事项说明:
    1、以上评估结论是以评估资产占有方提供资料为基础,经现场勘查、评估测算而得到的结果。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由资料提供者负责,如因资料的真实性等原因而影响评估结果,本评估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次评估对资产占有方可能存在其他影响评估结果的瑕疵事项,在资产占有方进行评估时未作说明而评估师根据其执业经验一般不会获悉情况下,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3、存货-开发成本,为公司从母公司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转入的商住用地,土地款已于2010年7月份全部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办理;
    4、本次评估结论未考虑评估增减值可能产生的纳税义务变化。
    十、报告使用有效期: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原则上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从2010年8月31日起至2011年8月30日的期限内有效。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十一、报告提出日期: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 法 定 代 表 人:黄世新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范洪法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周 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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