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0年2月25日上午在天津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黄丽荣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议,与会监事全票通过如下提案:
1. 审议通过2009年经理工作报告;
2. 审议通过200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2009年财务决算草案;
4. 审议通过2009年利润分配预案;
5. 审议通过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6. 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