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无关联交易事项。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3月30日在天津远洋宾馆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2月27日以公告形式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凤翝先生主持。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56,722,0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7.29%。本次会议出席董事7人,监事2人,部分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全部资料已于2010年3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200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256,722,0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弃权股数0股,不同意股数0股。 2. 审议通过200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256,722,0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弃权股数0股,不同意股数0股。 3. 审议通过2009年财务决算议案; 同意股数256,722,0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弃权股数0股,不同意股数0股。 4. 审议通过2009年利润分配议案; 以2009年期末总股本542,889,9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6,286,699.19元,剩余324,387,560.90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同意股数256,722,0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弃权股数0股,不同意股数0股。 5. 审议通过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股数256,722,0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弃权股数0股,不同意股数0股。 6. 审议通过关于继续聘请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股数256,722,0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弃权股数0股,不同意股数0股。 公司的三位独立董事于永洲先生、方建新先生、罗智扬先生已就2009年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情况分别向公司股东大会做出了书面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许敬斌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观意字[2010]第0055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