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科合臣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科合臣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6日以书面通知和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送达,会议于2010年8月16日下午2:00在上海市虹桥路2188弄41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有效表决票9票(公司董事张富强先生因出国在外,委托公司董事何昌明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何昌明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形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江西中科合臣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此议案须提交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0-019号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江西中科合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股权及清算债权和债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0-020号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10年9月2日上午9:30时;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二楼会议室(亭林镇亭升路550弄33号) (三)会议事项: 1、审议《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江西中科合臣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股权登记日:2010年8月27日 五、会议出席人员 1、截止2010年8月27日15:00闭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 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8月 31日(星期二 )9:00-16: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 4 楼(纺发大楼),靠近江苏路 交通情况:地铁 2 号线江苏路站 4 号口出,临近公交车有 01 路、62 路、562路、923 路、44 路、20 路、825 路、138 路、71 路、925 路。 "现场登记场所"地址问询联系电话:021-52383317。 七、其他事项 1、会期预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根据《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次序的通知》规定,股东大会不向股东发放礼品。 3、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1677397 传 真:021-61677397 联 系 人:戴伟中、关小掬 邮 编:200336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上海中科合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七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