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一次监事会于2010年8月27日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到3名(朱涛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八条规定,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三届二十次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0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调整的议案》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压力容器生产线三期建设项目和波纹管工业园三期厂房建设项目投资的议案》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银行借款额度的议案》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黑龙江晨光利源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内部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