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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电力(600505)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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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0-04-29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盐源至西昌220KV输电线路建设的议案》和《关于成立木里县固增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现将项目具体投资情况说明如下:
    项目一:盐源至西昌220KV输电线路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盐源至西昌220KV输电线路
    ●投资金额:投资估算为1.5亿元
    ●投资期限:线路建设期为1年
    ●预计投资收益率:15%
    特别风险提示:
    ●项目可能未获批准的风险:本项目尚需获得四川省发改委的批准。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西昌至盐源220KV线路由云南电力设计院设计,该线路设计长88.647公里(含盐源变电站和西昌变电站的进出线),采用LGJ-400/5×4导线,该线路现阶段投资估算为1.5亿元。本项目的拟建方案是对公司已建的西昌至盐源110千伏线路金河口至平川段,在原有螺盐110千伏线路通道上改建为同塔双回220千伏/110千伏线路。
    二、项目的前期工作情况
    为满足公司在木里、盐源两县在建电站的电力送出,保障公司网内日益增长的电力供应需求, 2004年公司就木里、盐源两县的电能送出进行了统一规划,并报请四川省发改委审批,省发改委并以川发改能源[2004]551号及川发改能源[2004]587号文批准木里、永宁河至盐源220千伏线路、盐源至西昌220千伏线路、罗家沟220KV变电站的可研报告,经2005年4月20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着手进行上述线路建设,沙-盐线、永-盐线先后建成投运。2004年进行西昌至盐源220千伏线路的前期工作,完成前期投资3000多万元。2005年因公司担保危机爆发,融资平台破坏,该线路建设因资金缺乏而无法继续推进。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由于西昌至盐源220KV线路未建成,公司参股40%的装机5万千瓦的盐源永宁河三级电站电能被迫降压为110KV经公司现有的螺盐110千伏线路输送,致使该电站1万多千瓦电能3年多不能送出,而且公司在建的装机4万千瓦的盐源永宁河四级电站建成后电能也无法送出,目前西昌至盐源220KV线路问题已成为制约公司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问题。
    西昌至盐源220KV线路建成后可形成公司自主控制、东西走向的网内电能分配、输送的220千伏主骨架,是支撑公司整个电网的关键工程,是今后凉山州东西走向220千伏电网系统不可或缺的工程,该项目经济上划算、工程上可行,有利于公司巩固与盐源、木里两县的并网关系,解决盐源、木里两供电营业区电能的分配问题,稳固公司盐源、木里两县供电市场。
    四、西昌至盐源220KV线路送电成本分析
    1、折旧费:公司线路折旧年限35年,年折旧率为2.71%,每年西昌至盐源220KV线路折旧费为:150,000,000.00×2.71% =406.5万元,按每年西昌至盐源220KV线路送电量15亿度、线损5%估算, 电量的折旧费为:0.00285元/度。
    2、财务费用:项目投资总额15000万元,按项目资本金30%出资为4500万元,需银行融资10500万元,项目融资期限按10年,利率为5.94%(假定建设期为1年,其他9年的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电量应承担的利息为0.00107元/度。
    3、运行维护费:按每年运行维护费为1,500,000.00元估算,电量应承担的运行维护费为0.001元/度。
    4、利润:按预计投资回报率为15%估算,电量应承担利润为:0.015元/度。
    西昌至盐源220KV线路送电成本(折旧费、财务费用、运行维护费、利润四项)为:0.01992元/度,该工程经济上可行。
    五、工程建设资金来源
    1、利用原已投入工程资金3000多万元作为项目资本金,向银行争取项目贷款。
    2、利用原已投入资金3000 多万元,引入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建设余下工程,建成后再以融资租赁方式租赁给公司。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盐源至西昌220KV输电线路建设的议案》经2010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以13票同意,2票反对(杨博、邱永志)、0票弃权表决通过本项议案。杨博、邱永志两位董事对本项议案的意见为:1、盐源至西昌线路已由政府规划,并由相关方建设,能满足我方电站送出,无必要进行重复建设;2、公司资金紧张,建议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公司控股的电源点的开发。
    七、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盐源至西昌220KV输电线路建设项目尚需提交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四川省发改委的批准。
    项目二:成立木里县固增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木里县固增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固增公司")。
    ●投资金额:工程总投资(不含送出工程)约19亿元,固增公司首期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公司出资额为3200万元,出资比例为64%。
    ●投资期限:工程建设期为4年,固增公司营业期限未定。
    ●预计投资收益率:10%
    ●关联交易:固增公司的另一出资方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州国投公司")系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特别风险提示:
    ●项目可能未获批准的风险: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尚需获得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的审批,本项目尚需获得四川省发改委的核准。
    一、固增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木里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州国投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木里县固增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进行固增水电站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拟设立的固增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木里县固增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
    2、公司住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县固增乡
    3、股东各方:
    甲方: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木里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丙方: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经营范围:水能资源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电能生产和销售;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水利水电物资、设备采购,建设经营固增水电站。
    5、注册资本:固增公司首期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
    6、各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3200万元,出资比例为64%,出资方式为经审计评估确定的以现金形式投入后形成的计价实物出资和货币出资。
    (2)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1050万元,出资比例为21%。
    (3)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750万元,出资比例为15%,出资方式为货币现金。
    二、固增电站的基本情况:
    固增电站是木里县木里河干流河段水电规划推荐"一库六级"开发方案的第五级电站。该电站采用低闸引水式开发,闸、厂址沿河相距约12千米,平均比降约10‰,引水渠长约11.2千米。闸址处多年平均流量118 m3/s,多年平均年径流量37.84亿m3。设计装机15万千瓦,经优化装机容量可达17.2万千瓦;水库正常蓄水位2215.00m,总库容48.4万m3,调节库容21.6万m3,具日调节能力;最大闸高27.00 m,利用落差127.62 m;单独运行时多年平均发电量7.51亿kw.h,其中枯期电量1.65亿kw.h,占年发电量的22.0%;上游龙头水库卡基娃水库对该电站有良好的调节作用,卡基娃水库建成后该电站多年平均发电量将达8.36亿kw.h,其中枯期电量2.39亿kw.h,占年发电量的28.6%,发电效益较为显著。
    三、股东各方的基本情况
    1、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经凉山州人民政府批准,由凉山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凉山民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凉山州投资公司等三家公司采取新设合并方式整合组建,于2008年12月25日在凉山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新公司承继原三家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8592.00万元,法定代表人:许正模,经营范围:国有资产投融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领域除外),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国有土地、矿产、水利、水电、旅游、生物资源的储备与开发,国有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及信息咨询服务。
    2、木里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720万元,法定代表人:鲁珠,经营范围:国有资产处置与管理,投资开发。
    四、固增电站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1、凉山州委、州政府、木里县政府限时开发要求。公司自2003年7月取得固增电站开发权至今已近6年,因2005年爆发担保危机而影响了电站的开发进程,目前州委、州政府及木里县政府均要求公司尽快开发,多次提出再不及时开发将收回开发权。
    2、公司网内电力的需求。随着公司系统的扩大和负荷的增长,公司供电量相应大幅增长。为满足系统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使公司拥有的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优势,增强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下一步发展,必须加快固增电站建设。
    五、固增电站工程建设的资金安排:
    项目资本金由股东各方根据项目进度以增资方式注入固增公司,项目建设资金由固增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解决。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成立木里县固增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经2010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方董事胡志忠、安旭源、罗俊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本项议案以10票同意,2票反对(杨博、邱永志),0票弃权表决通过。杨博、邱永志两位董事对本项议案的意见为:固增电站是公司有能力自主开发的少数电站之一,原计划公司持股比例为79%,本次组建方案公司持股比例变为64%,公司拥有电站的权益容量减少,影响公司将来的发展。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枞、杜德兵、林大热、袁孝康、李云龙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本项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固增电站的建设是解决公司上网电能不足的有效方案。关联方董事胡志忠、安旭源、罗俊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本项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成立木里县固增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固增公司系公司的重大资产投资,应该制定项目管理的制度并严格管理控制、规范运作,千方百计确保工程造价合理、质量合格并尽早建成发电。
    八、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关于成立木里县固增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与本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尚需获得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的审批,本项目尚需获得四川省发改委的核准。
    九、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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