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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电力(600505)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撤诉情况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0-21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撤诉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8月,为追偿本公司在【2006】浙民二终字第5号案件(公司及前任大股东关联企业与金信信托借款合同纠纷案)、【2006】民二终字第29号案件(公司及前任大股东关联企业与太极集团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执行中代偿的担保债务,公司诉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立信")承担公司在上述两案中代偿的担保债务。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09】川民初字第17号《受理案件通知书》立案受理。2009年10月,公司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追加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华集团")作为本案的被告,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准许了公司追加被告的申请。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09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公告》(公告编号:临2009-25),2009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09-34)。
    被告朝华集团经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 [(2007)渝三中民破字第2-3 号] 《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其重整计划,终止其重整程序。目前朝华集团的重整计划已全部执行完毕,公司再向其主张权利事实上已经受到限制。被告四川立信目前尚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资产。基于以上证据,经律师综合评估,为减少不必要的诉讼成本投入,建议公司撤诉。根据相关情况及律师意见,公司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09】川民初字第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公司撤回起诉。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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