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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电力(600505)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1-13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1月12日上午9时;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西昌市本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永祥先生;
    6、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股份16193.94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4.42%,公司部分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木里县木里河大沙湾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加快发展,推动公司对外担保债务的最终化解,巩固现有解债成果,快速恢复公司融资平台,集中资金加强公司控股电站建设和电网建设,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木里县木里河大沙湾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确定相应价格将所持木里县木里河大沙湾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沙湾公司")40%股权转让给沙湾公司的另一股东四川九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四川九龙")。在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电力债务化解领导小组办公室鉴证下,公司与四川九龙就沙湾公司40%股权的转让进行了多次谈判并最终达成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转让价款:以2010年4月30日为转让基准日,依据中介机构审计、评估结果,双方协商最终确认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肆亿元整)。基准日至该股权完成过户前,沙湾公司的权益由甲方(本公司)按所持股权比例享有,过户后由乙方(四川九龙)享有。
    2、转让价款支付: 在甲方、乙方、鉴证方的共同监督下确保资金安全并及时、足额支付。
    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沙湾公司股权事项进展情况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四川九龙达成的《股权转让协议》,授权董事长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与本次股权交易相关的各项合同,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与四川九龙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若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公司将不再持有沙湾公司的股权,公司撤回原委派到沙湾公司工作的全部员工。
    经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认真审议,大会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木里县木里河大沙湾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沙湾公司40%股权转让给四川九龙,并同意公司与四川九龙达成的《股权转让协议》。
    表决情况:同意16193.94万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星亮律师事务所袁娟律师现场见证,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性、会议的表决程序、过程及表决结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星亮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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