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8月31日9:00
2、会议地点: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董事长钟崇武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469,702,046股,占公司总股本684,489,729的68.62%,其中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了第三个议案。
公司部分董事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赞成469,702,04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投票股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赞成469,702,04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投票股数的100%。
(2)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安排
赞成469,702,04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投票股数的100%。
(3)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期限
赞成469,702,04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投票股数的100%。
(4)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赞成469,702,04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投票股数的100%。
(5)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
赞成469,702,04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投票股数的100%。
(6)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赞成469,702,04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投票股数的100%。
(7)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拟上市的交易所
赞成469,702,04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投票股数的100%。
(8)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赞成469,702,04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投票股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939,2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非关联投票股数的100%。关联股东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方世扬、罗小平
(三)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