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0年9月7日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四路9号海南迎宾馆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8月27日以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向各位监事候选人、职工代表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4人,监事刘兵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委托监事呼代利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经与会监事推举,由呼代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选举呼代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呼代利先生简历详见刊登于2010年8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公司临2010-036公告]。
特此公告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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