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解除及再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662,268,4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8%)将其持有原质押给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28400万股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同时办理了再次质押登记,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2840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权再次质押给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累计质押59,4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44%。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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