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拟审议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如下认可意见: 1、本着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我们认为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属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2、同意将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徐浩桐 王兴学 毕阳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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