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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威保变(600550)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9-29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乐电天威")
    ● 本次担保金额:拟为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59927万元人民币展期借款继续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0年9月27日本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59927万元人民币展期借款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59927万元人民币展期借款继续提供担保。
    本公司2010年5月19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公司2010年向子公司(含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的议案》,拟定本公司2010年向参股公司乐电天威2010年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77,513万元。
    本次担保行为实施后,公司2010年向乐电天威提供担保总额仍不超过77,513万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利玉海先生回避了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乐高大道6号;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多晶硅、单晶硅、单晶硅切、磨、抛光、高纯度金属、及其综合利用产品。
    本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是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截至2009年12月31日,乐电天威经审计的总资产207,632.33万元;净资产49,923.82万元, 利润总额-102.84万元,总负债 1,570,708.51,资产负债率75.96%。截至2010年6月30日,乐电天威总资产229,244.62万元,净资产49,286.35万元,利润总额-856.77万元,总负债179,958.27万元,资产负债率78.50% 。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于2008年9月26日召开的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7.4627亿元人民币贷款担保的议案》,于2009年6月12日召开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2008年9月27日、2009年6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临时公告。)
    根据上述股东会决议,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乐电天威)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贷款额度为12.23亿元人民币,本公司按照持股49%的比例为乐电天威在该行59927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提供担保,期限66个月。
    天威保变和该行分别签订了"[2008]进出银蓉(进信保)字第011号"《保证合同》及 "《保证合同》补充协议1",就乐电天威在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人民币59927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亿玖仟玖佰贰拾柒万元人民币)本金及其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为缓解乐电天威在项目贷款还本上的压力,经乐电天威和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友好协商,该行同意将上述贷款展期。为此,乐电天威、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电力)、本公司将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签订《展期协议》,协议约定,展期后,乐电天威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的借款本金不变,借款期限由66个月调整为90个月,贷款利率不变仍按原借款合同约定执行,乐电天威的股东乐山电力和天威保变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原签订的保证合同以及补充协议在本次展期后继续有效。
    为此,本公司同意在乐电天威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的借款展期后,继续按展期协议约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利玉海回避表决后,该项议案由10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该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乐电天威为本公司参股公司,且乐电天威资产负债率超过了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行为是为乐电天威展期借款继续提供担保,2010年对乐电天威的担保额度仍控制在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内。有利于缓解乐电天威在项目贷款还本上的压力,有利于乐电天威更好地开展生产经营。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为乐电天威59927万元人民币展期借款继续提供担保,可以缓解乐电天威在项目贷款还本上的压力,有利于乐电天威更好地开展生产经营。该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予以同意,并同意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0年9月27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2,307,529,871.12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86%;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1,569,189,871.12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23%;对乐电天威提供担保718,34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21%。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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