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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缘药业(600557)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4-20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7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5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肖伟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各项议案及事项,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的议案》。
    拟推选肖伟、杨寅、凌娅、夏月和独立董事人选任德权、张伯礼和高允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肖伟候选人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杨寅候选人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凌娅候选人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夏月候选人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任德权候选人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张伯礼候选人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高允斌候选人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二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一: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肖伟先生, 1959年10月出生,中药学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86年至1996年任原连云港中药厂副厂长、厂长;1996年至2000年11月任原连云港康缘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0年12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2008年10月起兼任公司总经理至今。肖伟先生曾荣获江苏省优秀企业家、省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省科技成果转化先进个人、省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1998年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肖伟先生现兼任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全国中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国家中药现代化专家组成员,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政协委员,连云港市人大常委,连云港市委委员等职务。
    杨寅先生, 1962年4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1982年至1989年任连云港医疗器械厂技术员、副厂长;1989年至1996年任原连云港中药厂副厂长;1996年至2000年11月任原连云港康缘制药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分管公司销售工作;股份公司成立后任公司董事至今。杨寅先生曾获连云港市劳模荣誉称号。
    凌娅女士,1960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2000 年进入公司,先后任总经理助理、研究所所长、副总经理,分管新药研发工作,2007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兼任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凌娅女士曾获国家级"巾帼百家岗位明星"称号、省级科技创新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全国十佳巾帼劳动模范称号,现任江苏省药理学会理事、连云港市新浦区政协委员。
    夏月先生,1971年6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1993年进入连云港中药厂工作,历任技术员、车间主任、生产制造部副经理;1996年起任连云港康缘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00年起任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销售工作。2005年6月起任江苏南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至今。
    任德权先生,1944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国家药品监督局副局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现任现代中药国际协会名誉会长、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医药业商会名誉会长、中华中医药协会副会长、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高级顾问、中国保健协会高级顾问、华东理工大学药学院名誉院长。
    张伯礼先生,1948年2月出生,中国工程院2005年院士。现任天津中医药大学校长、天津市中医药研究中心主任、中医一附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副会长,中华中医药学会内科分会副会长,主要从事中医心脑血管病和临床中医药现代化研究。曾获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全国科技先进工作者、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获得何梁何利奖。
    高允斌先生,1967年7月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2000年至2005年10月任原江苏税务事务所副所长,2005年11月起任江苏国瑞兴光税务师事务所所长,江苏国瑞兴光税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咨询委员会委员、专家库成员,长期受聘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南京大学、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等,现为江苏商业干部管理学院、江苏财贸职业技术学院名誉教授。出版《小型企业审计实务》个人专著十余部,主编、参编教材九部,在《会计研究》等刊物发表专业文章百余篇,并多次获得科研奖励。
    附件二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张伯礼先生、任德权先生、高允斌先生为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再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人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
    肖伟、杨寅、戴翔翎、凌娅、任德权、张伯礼、高允斌
    2010年3月16日于连云港
    附件三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任德权
    作为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是国家退休公务员,但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但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任德权
    2010年4月14日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伯礼
    作为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张伯礼
    2010年4月14日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高允斌
    作为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高允斌
    2010年4月16日
    附件四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本人姓名: 任德权
    2、上市公司全称: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3、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是中央管理的退休干部,曾任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国家药品监督局副局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现任现代中药国际协会名誉会长、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医药业商会名誉会长、中华中医药协会副会长、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高级顾问、中国保健协会高级顾问、华东理工大学药学院名誉院长。2007年4月起任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德权(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任德权
    2010年4月14日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本人姓名: 张伯礼
    2、上市公司全称: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3、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张伯礼(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张伯礼
    2010年4月14日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 本人姓名: 高允斌
    2. 上市公司全称: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3.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高允斌(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高允斌
  2010年4月16日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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