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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4-10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会议无否决和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8日以公告方式分别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出《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股东大会的公告》,会议于2010年4月9日上午9:00在厦门市海沧区新园路99号公司办公楼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共有4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了会议,代表股份121,848,829股,占股份总数的 54.16%。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曾福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21,848,82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报告期实现净利润 120,310,774.83元人民币,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 11,782,744.33元,余 108,528,030.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66,970,440.49元,减去2009年度分配股利4500万元,2009年度未分配利润为 430,498,470.99元。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2009年度末股本22,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送红利4.00元(含税)的分配预案,派发现金总额为人民币90,000,000元,利润分配后结存未分配利润为 340,498,470.99元。
    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21,848,82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3、审议并通过了《200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21,848,82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4、审议并通过了《200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21,848,82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5、审议并通过了《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21,848,82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专业审计机构,并支付其200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37万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21,848,82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7、《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鹭江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以信用方式向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鹭江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整。期限为2010年1日1日至2012年4月1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21,848,82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8、《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市湖滨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以信用方式向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市湖滨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5,000万元整。期限为2010年1日1日至2012年4月1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21,848,82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9、《关于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故宫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以信用方式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故宫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整。期限为2010年1日1日至2012年4月1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21,848,82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10、《关于向中信银行厦门白鹭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以信用方式向中信银行厦门白鹭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整。期限为2010年1日1日至2012年4月1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21,848,82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11、《关于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签订与之相关的公司帐户授权书有关授权事宜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以信用方式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远期、外汇掉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外汇风险交易敞口在任何时间不超过200万美元(或按照届时市场通行即期汇率的等值的包括人民币在内的其他货币金额)的循环授信额度。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4月1日。
    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21,848,82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12、《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厦门市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厦门市分行以"信用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计5,000万元人民币。申请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2 年4月1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21,848,82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厦门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O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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