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0年9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收董事表决票8张,实收董事表决票8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收购阳江浩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股权的议案》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拟投资收购茂名富丽房地产有限公司拥有的阳江市浩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的股权。 公司以2010年7月31日阳江市浩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账面净资产值为基础协议定价,49%股权转让总价为人民币4169万元。详见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编号: 2010-025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涉及金额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该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中珠澳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珠海中珠澳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拟向珠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拱北分社提出流动资金借款2000万元的申请,期限一年,为支持其经营与发展,公司为其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珠海中珠澳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六路5号;法定代表人:陆卫东;注册资本:2150万港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经营范围:研究开发、设计新型的不锈钢制品、各种款式的五金制品,生产和销售自产的建筑材料、混凝土(国家限制类除外)。 截止2010年6月30日,珠海中珠澳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227.89万元,负债总额为3,740.73万元,净资产为3,487.15万元,利润总额145.18万元。 关联关系:珠海中珠澳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该公司72%股权。 公司第六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对外担保的议案》并经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公司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亿元,用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已对外担保总额为 3.93 亿元人民币,本次担保后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4.13 亿元人民币,超过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外担保总的额度。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而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获得公司董事会通过后还须提交2010年下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