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一〇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经公司三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0年7月8日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已经公司三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具体详见2010年6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具体事项如下:
会议时间:2010年7月8日上午9:30
会议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广宁路10号北京京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礼堂
召集人: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
2.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 选举刘海峡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2. 选举常代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3. 选举关天罡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4. 选举关志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5. 选举张文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6. 选举杨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7. 选举徐大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8. 选举宋守信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9. 选举刘洪跃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 选举李明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2.2. 选举李迅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2.3. 选举刘嘉凯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三)会议出席对象
1、 截止2010年7月1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 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四)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
1)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 登记地点: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88990990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广宁路10号
邮政编码:100041
联系人:李溯
(五)其他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