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大股东")受让公司原第一大股东股权时承诺在十二个月内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或项目,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实现承诺,资产注入承诺时间延长六个月即延长至2010年8月26日。(详见2010年2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大股东承诺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自2010年2月26日后,公司及大股东积极推动承诺相关工作,制定了资产注入方案,并准备实施,但由于国家宏观政策发生变化,不支持与土地有关的资产注入项目,资产注入工作未能按计划实施。 公司及公司大股东将密切关注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情况,积极推进资产注入计划。 特此公告。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