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0年7月12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6月26日发出,现将会议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0 年7 月12 日(星期一)14:00,会期半天 3、股权登记日:2010 年7 月6日 4、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宛平路315号(近肇家浜路)宛平宾馆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为方便广大股东参与投票,公司将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网络投票流程见本通知附件二《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重大资产重组行政审批申报材料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的议案。 3、关于拟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增补庄榕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2、截止2010年7月6日下午3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或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授权委托书传真件的,传真件必须直接传真至本通知指定的传真号(021-63563877),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系由委托人传真,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复印件及传真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4)公司董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2.现场登记时间:2010年7月12日12:00至14:00,逾期不予受理。 3.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宛平路315号(近肇家浜路)宛平宾馆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3563309;63567603(转) 联系传真:021-63563877 联系人:洪再春,陈建军 联系地址:上海市吴淞路218号宝矿国际大厦33楼 邮政编码:200080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 附件一 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委托日至会议闭幕为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法人股东委托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附件二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 年7月12日上午9:30~11:30 和13:00~15:00交易时间。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1.投票代码及简称 投票代码为738603;投票简称为兴业投票 2.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表决方法 (i)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可按以下方式申报: 序号 议案名称 申报 价格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总议案 表示对议案一至议案四所有议案的表决 99.00元 1股 2股 3股 (ii)分项表决方法: 如对各事项进行分项表决的,可按以下方式申报: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以1.00元代表议案一,以2.00元代表议案二,以3.00元代表议案三,以此类推。对于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序号 议案名称 申报价格 一 关于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重大资产重组行政审批申报材料的议案 1.00元 二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的议案 2.00元 三 关于拟修改公司章程第四、第十三、第一一四、一一九条的议案 3.00元 四 关于增补庄榕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00元 (3)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 投票举例 (1)一次性表决:股权登记日持有"ST 兴业"股份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买入"738603",申报价格填写"99.00 元",申报股数填写"1 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603 买入 99.00元 1股 (2)分项表决:股权登记日持有"ST 兴业"股份的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第一个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603 买入 1.00元 1股 5.注意事项 (1)本次网络投票为股东提供一次性表决和分项表决两种形式。考虑到所需表决的议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采用一次性表决,即直接委托买入"738603",申报价格99.00 元进行投票。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本次会议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会议,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处理。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