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据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2010)崇执字第644-2号民事裁定书悉;经公开拍卖,昆明天和斗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825亿元竞买购得被执行人无锡国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无锡万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无锡万方公司资产中包括其持有上海科技2737.6311万股)。并已付清了全部拍卖款。为此法院裁定:
一、 解除对无锡万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的查封。
二、 上述股权归昆明天和斗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自然人史佩欣先生原持有本公司2801万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2%,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同时,史佩欣先生又持有昆明天和斗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69.45%的股份。由此,史佩欣先生直接和间接共持有本公司5538.6311万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4%。仍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备查文件
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0)崇执字第644-2
特此公告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