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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宸股份(600620)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2-28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10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叶茂菁主持。会议的召开和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鉴于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1年1月20日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将产生第七届董事会,现拟订董事会成员为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
  经公司股东单位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本届董事会提议叶茂菁、曲明光、马德玉、陈馥荪、芮友仁、李振华、代峥嵘、杨钢、谢晓云、邓传洲、孙盛良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杨钢、谢晓云、邓传洲、孙盛良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10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通过本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改部分《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及本公司实际情况,拟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原章程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可以设副总经理一至二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修改为: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 可以设副总经理两至三名。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经济师、总工程师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中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济师、总工程师由公司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10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通过本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对上海南方综合物流园区管理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进行处置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南方综合物流园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园区")经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上海市闵行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复同意,将对南方园区所属颛桥镇879街坊1丘、880街坊1丘地块进行商业用房的开发。
  由于该开发项目即将启动,因此南方园区对区域内现有地上建筑物及部分停车场设施等固定资产进行了整体拆除。本次整体拆除建筑面积46,000平方米,账面原值197,439,930.81元,累计折旧52,718,224.53元,净值144,721,706.28元。由于金额巨大,经董事会讨论决定,授权公司管理层进行固定资产处置。此项处置估计将产生巨额的固定资产清理损失(扣除残值处理后),公司将按相应85%比例反映在本年度损益中。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10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通过本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10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通过本议案。
  根据2010年12月2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现将公司召开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会议时间:2011年1月20日(星期四)上午 9:00
  二、	会议地点:上海市新华路160号上海影城
  三、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审议修改部分《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对上海南方综合物流园区管理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进行处置的议案。
  四、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1年1月13日(星期四)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本公司聘任的律师。
  五、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凡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或法人单位证明(受托出席者持有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2、登记时间:2011年1月17日(星期一)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
  登记地点: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厦)
  3、股东办理登记后,凭会议出席通知参加股东大会。
  六、其它事宜:
  1、会期半天,会议从简,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出席会议者,其交通、食宿自理。
  2、公司地址:上海市仙霞路8号29楼
  3、联系电话:(021)62782233转董事会办公室
  传    真:(021)62789070
  邮    编:200336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7日
  附件:1、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杨钢、谢晓云、邓传洲、孙盛良);
  3、独立董事候选人杨钢声明;
  4、独立董事候选人谢晓云声明;
  5、独立董事候选人邓传洲声明;
  6、独立董事候选人孙盛良声明;
  7、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叶茂菁  男  1971年3月出生,商科学士、澳大利亚国籍。1993年起在上海从事房地产开发工作,负责开发的项目有别墅小区"苹果园"、"桂林花苑"等项目。现任上海仲盛虹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莘盛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曲明光 男  1949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重点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北京金融街建设开发集团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北京市西城区政协常委。2000年-2008年,任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9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总经理职务,2010年5月起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马德玉  男  195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历任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联络处副处长、上海展览中心友谊会堂经理、上海展览中心总经理助理兼友谊会堂经理、上海展览中心总经理助理、上海展览中心副总经理,上海展览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上海展览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陈馥荪  男  194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乳品一厂副厂长、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天宸公司第三、四届董事会董事,任牛奶(集团)财务总监,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六届董事会董事。
  芮友仁  男  193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享受上海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历任上海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是上海市公用事业规划方面的专家并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的经验。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五、六届董事会董事。
  李振华  男  1971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国际项目管理师。历任第一中国房地产发展集团、麦格理房地产资本投资经理,仲盛集团董事长助理。2008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投资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2010年5月起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代峥嵘  女  1968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助理,中国长城工业上海公司财务部财务总监。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钢  男  1958年7月出生,上海市第十届政协委员,大学理科学士,专利代理助理研究员、三级律师。曾任职于上海香料二厂、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中国法律服务公司、上海市国茂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市法学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谢晓云  女  1956年11月出生,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香港中文大学会计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科技大学教师、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信贷处处长。现任锦仓文华大酒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邓传洲  男  1968年8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财务副总监,公司副总裁兼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总裁助理。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社会责任研究所所长、天建正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中科合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5月起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孙盛良  男  1966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具有证券执业资格、保荐代表人资格。曾任职于青岛海尔集团、青岛建行信托投资公司,曾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项目经理、银河证券有限公司高级经理、恒信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现担任国盛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
  附件二: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杨刚、谢晓云、邓传洲、孙盛良)
  提名人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杨钢先生、谢晓云女士、邓传洲先生、孙盛良先生为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件附件),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存在与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 12月22日
  附件三: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杨钢,作为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杨钢
  2010年 12月 22日
  附件四: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谢晓云,作为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谢晓云
  2010年 12月 22日
  附件五: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邓传洲,作为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邓传洲
  2010年 12月 22日
  附件六: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孙盛良,作为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孙盛良
  2010年 12月 22日
  附件七: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股东帐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股东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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