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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钱股份(600623)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4-07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预计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类别 关联人 2010年预计(万元) 2009年度
    采购货物 上海制皂(集团)如皋有限公司 17,000 49,000 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于2009年度报告中披露
    上海焦化有限公司 5,000
    泰国华泰橡胶公司 23,000
    上海京华化工厂有限公司 4,000
    销售货物 上海双钱轮胎销售(约旦)有限公司 折合人民币2,000 2,300
    上海制皂(集团)如皋有限公司 300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 上海制皂(集团)如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亚明;注册资本:人民币12,800万元;住所:江苏省如皋市丁堰镇;经营范围:皂粒、甘油、硬脂酸、肥皂、无汞碱性电池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公司持股比例50%。
    (2) 上海焦化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黄德亨;注册资本:人民币385,975万元;住所:上海市龙吴路4280号;经营范围:煤气、冶金焦、甲醇、一氧化碳、苯酐,以及煤焦油系列、钛白粉系列、油脂化工系列、工业气体系列、无机锌系列、活性炭系列、减水剂系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3) 泰国华泰橡胶公司
    法人代表:岳春辰;注册资本:美元360万元;住所:泰国宋卡26/2 Karn Chara Wanich Road Pangla Sadao Songkhla Thailand;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TTR20标准胶和混炼胶。公司持股比例40%。
    (4) 上海京华化工厂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熊绍寅;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双柏路485号;经营范围:无机盐,其他基本化学原料,药用氧化锌,炉甘石,试剂氧化锌,电器修理,化工设备检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5) 上海双钱轮胎销售(约旦)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耀;注册资本:美元100万元;住所:约旦;经营范围:经销轮胎、销售橡胶制品、化学原料、轮胎辅料、机械配件。公司持股比例50%。
    2、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焦化有限公司、上海京华化工厂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上海制皂(集团)如皋有限公司、泰国华泰橡胶公司、上海双钱轮胎销售(约旦)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对公司形成坏账损失。
    4、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人 2010年(预计)
    上海制皂(集团)如皋有限公司 17,300
    上海焦化有限公司 5,000
    泰国华泰橡胶公司 23,000
    上海双钱轮胎销售(约旦)有限公司 2,000
    上海京华化工厂有限公司 4,000
    人民币合计 51,300
    三、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成本价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价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及销售货物,一方面可以降低生产成本,确保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的稳步提升,另一方面是由于相互间生产领域的相邻关系以及长期以来形成的稳定合作关系而造成。因此,上述关联交易将持续发生。公司日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也未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公司六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与关联方上海焦化有限公司、上海京华化工厂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刘训峰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与关联方泰国华泰橡胶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岳春辰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与关联方上海双钱轮胎销售(约旦)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耀先生回避了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郑国培先生、施德容先生、章曦先生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要的,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3、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的表决权。
    六、协议签署情况
    按照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决议,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分别同上述关联方签订合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与日常关联交易相关的其他文件。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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