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及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的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1月17日下午在上海市宛平南路75号三楼宴会厅召开,公司副董事长章曦先生受董事长委托主持会议。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2人,代表股份208,469,0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8859%。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关于配合徐汇区政府收购储备宜山路407号房产的提案
赞成票数 赞成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是否通过
208,464,206 99.9977% 4,835 0.0023% 0 是
上述提案的具体情况请查看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梁立新、秦桂森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如下: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