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二0一0年四月二十七日在北京西路55号新金桥广场西区九楼会议室举行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5人,实际表决5人,会议由周伟民监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主要内容:审议公司2010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等议案。
会议对公司2010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作了讨论和审议,认为公司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格式、编制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作出如下决议:
同意2010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聘用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同意终止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金桥碧云"90"酒店及商务办公楼项目的议案;
同意关于建设金桥现代产业服务园(II期)地铁板块项目的议案;
同意东方证券次级债的议案;
会议还对提交股东大会的监事会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经过审议后,发表意见如下:
审议通过200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上述议案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讨论情况修改与完善,使各项议案合法、合规与有效的办理。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0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