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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金桥(600639)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8-30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六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于2010年8月15日发出召开董事会的书面通知,并于2010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应表决人数9人,实际表决人数9人。董事长俞标、副董事长潘建中、沈荣、董事张行、沈伟国、独立董事冯正权、乔文骏、皮耐安、丁以中参加了会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一致作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并同意予以公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上半年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希望公司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在运行中确保制度贯彻执行,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上半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4号地块一期仓库搬迁补偿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落实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转让T4地块引进大唐控股上海产业园项目,进一步提升开发区产业能级和主业竞争能力,符合公司当前和长远发展的需要。
    参考中介机构上海沪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市金桥出口加工区4号地块一期仓库搬迁补偿价值评估报告》和上海市佳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4号地块一期仓库搬迁补偿之法律意见书》,兼顾补偿事宜双方的利益,同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发公司)对T4部分地块原租赁方上海新金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金桥物流)作出补偿。
    补偿的范围:T4地块一期39,494平方米仓库搬迁涉及的房屋建(构)筑物、装修费及停产停业损失。
    基于T4地块补偿涉及诸多历史原因和前期商务谈判结果的考量,本次交易金额共计人民币叁仟万元整(30,000,000元)。
    鉴于新金桥物流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又集团公司是本公司国家股授权经营单位,占总股本43.8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补偿事宜系关联交易。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在董事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决议关联董事3人回避表决,非关联方董事6人参加表决。
    详见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临2010-011)。
    独立董事关于区内T4号地块一期仓库搬迁补偿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详见附件一。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一: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区内T4号地块一期仓库搬迁补偿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二0一0年八月二十五日)
    公司独立董事冯正权、丁以中、乔文骏、皮耐安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4号地块一期仓库搬迁补偿关联交易的议案》,是为落实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转让T4地块引进大唐控股上海产业园项目,对公司当前和长远发展有利。
    此项交易的价格遵循了相关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定价原则,既参考了中介机构意见,又考虑了T4地块补偿涉及诸多实际,兼顾补偿事宜双方的利益,对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应属公允合理,同时对本公司其他股东无明显利益损害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确认而作出。
    本次关联交易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交易定价政策符合公平交易原则,应属公允、合理,对公司其他股东无明显利益损害,对此我们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 冯正权、丁以中、乔文骏、皮耐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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