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乐电天威硅业公司,公司控股比例为51%) 本次担保数量:人民币9,18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人民币86,853万元(包括本次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数量:完成上述担保后,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6,853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与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威保变)共同投资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乐电天威硅业公司,本公司投资比例为51%,天威保变投资比例为49%)年产3000吨多晶硅项目已于2010年4月正式投产,预计2010年产量1500吨。乐电天威硅业公司目前生产经营运行稳定,但面临着资金压力较大的经营困难。 经乐电天威硅业公司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协商,其同意以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方式向乐电天威硅业公司提供融资18,000万元。租赁物为乐电天威硅业公司合法拥有的精馏塔等多晶硅生产设备,设备账面净值28,105万元;租赁期限5年;租赁利率5.364%,即3-5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时,租赁利率作同方向、同幅度的调整);租赁手续费为租赁金额的1.6%,即288万元;租金分20期每季还款,每期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季等额期末支付;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归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所有,租赁期满,以名义价格1万元人民币转移回承租人。由乐电天威硅业公司的股东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保定天威保变股份有限公司按股权投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本公司按股权投资比例(51%)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180万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11票赞成审议通过了《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融资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招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融资18,000万元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180万元。 完成上述担保后,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6,853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乐电天威硅业公司提供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乐电天威硅业公司基本情况如下:注册资本金:5亿元;营业执照号码:511100000000303;注册地点: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乐高大道6号;法定代表人:廖政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及进出口多晶硅、单晶硅、单晶切片、多晶锭、多晶切片、太阳能电池、组件和系统;进口以上产品的制造设备;生产、销售及进出口多晶硅副产物综合利用产品;进口以上产品的制造设备;承担与多晶硅生产相关的工程服务和咨询服务。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在银行对多晶硅行业收紧的融资环境,股东资本金投入不足,以及公司生产时间短,经营积累相当有限的情况下,融资租赁方式可有效弥补项目的资金缺口,偿还公司项目工程及设备尾款,避免公司短期面临的偿债风险,有效缓解公司资金紧张的状况;与银行贷款相比,筹资成本虽略高,但具有资金用途没有限制、较为灵活、有利于盘活公司固定资产、现金流收入与租赁还款基本匹配等优点。为此,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招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融资18,000万元,并按股权投资比例(51%)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180万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完成上述担保后,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6,853万元。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