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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乐音响(600651)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1-11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1月9日下午在上海东郊宾馆三号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陶亚华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长邵礼群先生出席并参与表决。会议出席董事人数及召开会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上海长丰智能卡有限公司26.64%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委托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海长丰智能卡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进行评估。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东洲资评报字第DZ100616014号企业价值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7月31日,长丰公司账面净资产为164,076,723.44元,股东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83,000,000.00元。公司持有的26.64%长丰公司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48,751,200万元。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以长丰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价格48,751,200元向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转让我公司持有的长丰公司26.64%股权,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转让协议并办理该股权转让过程中的相关手续。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本)的规定,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邵礼群先生、陶亚华先生回避表决。因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本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5%以上,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详见《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上海长丰智能卡有限公司26.64%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处置公司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处置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LED业务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设立LED业务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基本规章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与《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如下:
    (一) 会议时间:2010年11月26日(星期五)上午九时整
    (二) 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三) 会议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四) 会议内容
    1、 审议《关于公司转让上海长丰智能卡有限公司26.64%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0年11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公司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法人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4、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10年11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5、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七)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新公路1001号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盼、陈静
    联系电话:021-59900651
    联系传真:021-59978608
    邮政编码:201801
    股东大会预计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1月1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作为本人(或本公司)全权代表,出席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26日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
    本人(或本公司)股东账号: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本人(或本公司)持有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 。
    有效期:2010年11月26日。
    授权人:
    年 月 日
    注:
    1、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2、 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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