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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4-10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0年4月8日下午召开。公司于2010年3月24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参会人员。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吴萍监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事项,一致同意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本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会和上海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二、 审议通过监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1.公司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对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管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合法,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无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2.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出具的2009年度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3.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
    公司近年来没有募集资金。
    4.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5.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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