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10年10月15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参会人员。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4人。监事陈乃轶因故请假,委托监事长吴萍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监事长吴萍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与会监事经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