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股网.中国 chaguwang.cn

东阳光铝(600673)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宜都东阳光生化制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8-31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宜都东阳光生化制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标的: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所持宜都东阳光生化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药")部分股权
    是否关联交易:是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否
    一、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公司"或"本公司")拟受让深圳东阳光持有的东阳光药部分股权,交易金额不超过2.5亿元。
    2、公司履行程序情况
    2010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议,同意公司以不超过2.5亿元的投资额,以不超过东阳光药引进其他战略投资者价格的80%受让深圳东阳光所持东阳光药的部分股权。具体交易金额及交易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不超过2.5亿元的投资额,以不超过东阳光药引进其他战略投资者价格的80%的前提下,全权办理该次受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格、交易金额的确定,协议的签订及交易后续事情的办理等。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此项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深圳东阳光基本情况介绍
    深圳东阳光系成立于1997年1月27日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3,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东方花园E区E25栋,法定代表人为张中能先生,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电子产品及元件购销;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审证字第1017号审定证书规定办)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
    深圳东阳光的股权结构为:乳源瑶族自治县寓能电子实业有限公司持有58%股权;乳源瑶族自治县新京科技有限公司持有42%股权。
    深圳东阳光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为13,886,797,902.45元人民币,净资产为4,177,105,939.20元人民币;2009年度营业收入为5,018,428,161.11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3,758,383.66元人民币。
    东阳光药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的控股子公司,为此,此项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目标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东阳光药系成立于2004年1月12日的中港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为25,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湖北省宜都市滨江路62号,法定代表人为朱英伟先生,经营范围为"研制、生产、销售原料药(红霉素、阿奇霉素、克拉霉素、罗红霉素)、医药中间体"。
    东阳光药股东结构为: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75%、香港南北兄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5%。
    东阳光药目前是全球发酵规模最大、品质最佳的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生产基地之一。
    截至2010年6月30日,东阳光药合并报表总资产为3,475,361,410.41 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344,948,949.14 元人民币;2010年1-6月份营业收入为929,003,603.35 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6,340,803.81 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受让价格
    公司以不超过2.5亿元的投资额,以不超过东阳光药引进其他战略投资者价格的80%受让深圳东阳光所持东阳光药的部分股权。具体交易金额及交易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东阳光药的评估报告将于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五、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及盈利能力。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绍军、李新天、覃继伟就此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宜都东阳光生化制药有限公司目前是全球发酵规模最大、品质最佳的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生产基地之一,盈利能力强,并拥有国内一流的研发队伍,未来发展前景广阔,我们认为,以不超过2.5亿元的投资额,以不超过东阳光药引进其他战略投资者价格的80%受让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宜都东阳光生化制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是合理的,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关联董事在审议本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了表决;所采取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东阳光药2010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财务报表
    2、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