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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投能源(600674)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6-10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嘉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嘉阳电力")与四川嘉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嘉阳集团")签订2010年度《煤矸石购销合同》,由嘉阳集团提供煤矸石66万吨,预计交易总额将超过12736万元(含税)。本次煤炭供销关联交易属嘉阳电力的正常经济活动,是保证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2.本次交易属重大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在董事会表决此项关联交易提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在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投集团")和峨眉铁合金综合服务开发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3. 受征收煤炭资源补偿费和煤炭行业可持续发展基金等政策因素的影响,2010年合同中约定的煤矸石基准价格为192.98元/吨(含税),较2009年上涨13.7元/吨(不含税),按照合同约定用煤量66万吨计算,此次合同价格上涨将造成嘉阳电力2010年生产用煤成本增加1058万元(含税);2010年销售电价为0.352元/千瓦时(含税),较2009年上涨0.007元/千瓦时(不含税),综合上述两方面情况,嘉阳电力2010年生产成本预计将增加523.6(含税)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嘉阳电力(需方)于2010年6月在乐山与嘉阳集团(供方)签订了《煤矸石购销合同》,由嘉阳集团在2010年内向嘉阳电力提供低热值原煤66万吨,基础价格为192.98元/吨(含税价)。
    2.嘉阳电力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嘉阳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川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10年6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七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顺福先生、伍康定先生、李文志先生在表决此事项时回避,由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4.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川投集团和峨眉铁合金综合服务开发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交易所签合同已经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不需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 关联方介绍
    (一)嘉阳集团
    住所:四川省犍为县芭沟镇跃进村
    法定代表人:范刚
    注册资本:14,357.6万元
    公司类型: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煤、电、钢材、水泥、铝材、建筑工程安装、机电机械制造、修理、氧气、氮气、氩气、乙炔
    成立时间:二〇〇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二)嘉阳电力
    住所:四川省犍为县石溪镇
    法定代表人:杨勇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电力生产,经营自用设备、材料和技术、其他附属产品
    成立时间: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二日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作为保证嘉阳电力(嘉阳电厂)和全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和稳定,是非常必要的。
    1.嘉阳电厂是为解决嘉阳集团劣质煤而建的。
    嘉阳电厂是为解决嘉阳集团劣质原煤的出路,经《国家计委关于四川嘉阳煤矿劣质煤坑口电厂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计交能[1994]1165号)批准建设的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其燃煤锅炉专门针对低热值燃煤进行特殊设计。
    2.运力有保障、运输成本低。
    鉴于低热值燃煤的长途运输价值低下,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多设计在靠近煤源的地方。嘉阳电力距离嘉阳集团7公里,而且有专用铁路运输,煤炭的运力有保障,运输成本也较低。
    3.产量能够满足需求。
    相对地区产煤情况,嘉阳电力的煤炭需求较大,且储存场地狭窄,需要一个长期稳定的产煤企业为其提供原煤,在当地除嘉阳集团外没有其它合适的产煤企业能够满足这一要求。
    4.良好的合作关系。
    双方有着多年的良好合作关系,对对方的生产经营特点都有深入的了解,能够做到生产计划协调一致。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一)2010年《煤矸石购销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供方应按需方提供的年、月用煤计划进行均衡供煤,每年供给需方发电生产66万吨的低热值原煤。
    2. 以收到基低位发热量2950大卡/千克,到需方煤坪的到货价192.98元/吨煤炭基础价格计算,收到基低位发热量每超过100大卡/千克(实测热值计算)增加6.54元,每降低100大卡/千克(实测热值算)减少6.54元结算,对于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低于2750大卡/千克的部分,需方有权拒付煤款。
    3. 上述煤价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到2010年12月31日止。在本合同执行期内,如政府出台调增(减)煤炭价格或政府政策性调增煤炭生产成本时,本合同约定价格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后调整。
    4.结算与付款:按月结算,每月24日为结算截止日,当月月底前为结算期,结算依据为供需双方签章后的《计量检验结算报告单》。需方在当月煤款结算后的次月10日前以现金方式支付上月煤款的50%。剩余煤款以现金方式在下旬前付清。付款采用银行转账付款方式。
    (二)合同定价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互利互惠的原则;
    2.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
    3.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煤炭供销关联交易属嘉阳电力的正常经济活动,是保证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受征收煤炭资源补偿费和煤炭行业可持续发展基金等政策因素的影响,2010年合同中约定的煤矸石价格较2009年上涨13.7元/吨(不含税),按照合同约定用煤量66吨计算,此次合同价格上涨将造成嘉阳电力2010年生产用煤成本增加1058万元(含税),2010年嘉阳电力销售电价为0.352元/千瓦时(含税),较2009年上涨0.007元/千瓦时(不含税)。综合上述两方面情况,嘉阳电力2010年生产成本预计将增加523.6(含税)万元。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邹广严先生、郭振英先生、李成玉先生、邱国凡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此关联交易是公司下属子公司嘉阳电力的正常经济活动,是该公司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根据市场情况,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坚持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煤矸石购销合同》
    2.董事会决议
    3.监事会决议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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