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问题获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川投集团于6月18日收到《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川投能源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复同意公司可转债发行方案等有关问题,本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含21亿元)。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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