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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股份(600695)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暨召开第十八次股东大会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4-27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暨召开第十八次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 2010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总部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10 年 4 月 16 日以书面、
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
会成员共 9 名,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俞乃奋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09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0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2009 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为 50,301,095.74 元,累计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
为-698,661,143.62 元。公司拟定 2009 年度不分配股利或红利,也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贷款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并提
请 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自 2009 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后至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的贷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
额度的前提下,继续办理相关贷款业务。本次贷款的授权期限为自 2009 年年度股
                                   -1-
东大会召开之日后至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截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6,500 万元,
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外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被担保对象           担保借款金额(万元)           担保期限
上海大江科创置业有限公司               500             2009.05.04--2011.05.03
上海大江科创置业有限公司              1,000            2009.12.01-2011.05.03
上海大江饲料有限公司                  2,000            2009.11.30-2010.11.29
上海大江饲料有限公司                  1,000            2009.12.01-2010.11.30
上海申德机械有限公司                  1,000            2009.06.23--2010.06.22
上海申德机械有限公司                  1,000            2009.06.25--2010.06.25
合计                                  6,500
       董事会同意并提请 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自
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后至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对外担保总
额为人民币 2 亿元额度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为上述控股子公司及其它控股子公司
续借或新增借款提供担保。本次对外担保的授权期限为自 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后至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资产抵押及质押事项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并提请 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自 2009 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后至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资产抵押及质押借款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额度的前提下,继续办理相关资产抵押及质押业务。
本次资产抵押及质押的授权期限为自 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后至 2010 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0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表决结果:9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 200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和聘用 2010 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第十七次股东大会同意 2009 年度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我公
司审计事务所。经过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协商,拟定 2009 年年度报告审
                                     -2-
计费用为 90 万元。事务所人员在审计期间所发生的有关交通、食宿等费用为 3.95
万元,公司予以实报实销。因此公司需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费用
为 93.95 万元。根据审计委员会的意见,董事会同意继续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为我公司 2010 年度审计事务所。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通过《2009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2009 年年度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201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9
                                                      ,表决结果: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会议时间:2010 年 6 月 11 日(星期五)上午 9 点 30 分。
    会议地点:上海市吴中路 259 号锦江之星(新虹桥店)11 楼 (位于吴中路桂
林路口:公交 87、931、548、721、776、938、506、上朱线到张虹路站下;地铁
三号线或四号线宜山路站下)。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股权登记日:A 股股东:2010 年 6 月 1 日;B 股股东:2010 年 6 月 4 日(B 股
股东的最后交易日为 2010 年 6 月 1 日)。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2009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6、审议《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3-
    7、审议《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贷款事项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资产抵押及质押事项的议案》;
    9、审议《关于 200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和聘用 2010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审议《2009 年年度报告》。
    以 上 议 案 内 容 将 于 2010 年 6 月 4 日 之 前 登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0 年 6 月 1 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责任
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A 股股东;截至 2010 年 6 月 4 日(星期
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责任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 B 股股东(B 股股东的最后交易日为 2010 年 6 月 1 日)。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
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公司董事会特邀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法:在册的股东可持股东帐户、身份证(法人股须加持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加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异
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进行登记,书面登记需附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并告
知联系方式。
    2、登记时间:2010 年 6 月 7 日 9:00--- 16: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上海市莲花路 1555 号华一大厦 7 楼。
    4、注意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
宿、交通费自理。
    5、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雪峰、孙文姝
    (2)联系电话:86-21-34225030、34225026,传真:86-21-34225056。
    (3)联系地址:上海市莲花路 1555 号华一大厦 7 楼,邮编:200233。
    特此公告。
                                      -4-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4 月 27 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本人)出席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第十八次股东大会(2009 年年会),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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