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9年度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决定,公司将于2010年6月11日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刊登在2010年4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公司控股股东绿庭(香港)有限公司(截至2010年5月28日,绿庭(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2,041,248股,占总股本31.35%)于2010年5月31日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整体退出饲料业务并转让下属饲料企业股权的议案》和《关于同意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参与购买公司下属饲料企业股权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绿庭(香港)有限公司单独持有公司3%以上的股份,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提案程序合规。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于2010年6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其他会议议题等事项不变,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2010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暨召开第十八次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