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最终控制人股权比例发生变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接控股股东绿庭(香港)有限公司(截止2010年3月31日持有公司股份212,041,248股,占公司总股本31.35%)通知,其控股股东绿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BVI)股东股权比例发生变化。变化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俞乃奋 49% 俞乃雯 16.6 柯铮光 16.6 徐宏标 16.6 俞乃筠1%
绿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BVI)
100%
绿庭(香港)有限公司
31.35%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化为:
俞乃奋72% 俞乃雯 25% 俞乃筠3%
绿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BVI)
100%
绿庭(香港)有限公司
31.35%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比例变化并不改变公司的实际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仍为俞乃奋。
特此公告。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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