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4月13日裁定受理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并于2010年4月14日指定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已于2010年5月19日顺利召开。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0年8 月10日上午9 时在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对《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请各债权人准时参会。 特此公告。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