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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大高新(600701)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黑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决定》的整改方案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8-12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黑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决定》的整改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五届十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于2010年8月11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讨论,会议通过"公司关于黑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决定》的整改方案"的议案:
    黑龙江证监局于2010年6月21日-25日对本公司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出了《关于对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责令改正决定》"),本公司就此事项已进行了披露。
    在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决定》后, 公司对此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深刻反省。针对《责令改正决定》中指出的问题,一一对照检查,积极查找问题根源,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一、信息披露方面
    1、涉及信息披露不准确问题在《责令改正决定》中,体现在信息披露方面第1款;
    2、涉及信息披露不完整问题在《责令改正决定》中,体现在信息披露方面第2、第3、第4、第5款。
    整改措施:
    1、公司已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并已经组织公司董高监人员及相关信息披露、财务方面工作人员学习讨论。下一步认真组织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信息披露方面的规定,并积极参加有关方面组织的培训,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做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公司将对年报编制责任人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责任,严格考核。重申信息披露准确、完整的重要性和责任追究制度的严肃性。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做到思想重视、把关严格,杜绝错误。一旦发现重大差错,将按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关于部分专项应付款长期挂账,公司将尽快报相关部门验收审批后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4、针对存在的一些信息披露方面问题,凡能够在2010年半年报充分披露的,公司将积极给予充分准确披露。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整改时间:2010年10月底前。
    二、公司治理方面
    1、公司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彻底。公司高管权责不够清晰,个别董监事及高管的任职存在瑕疵。
    整改措施:
    进一步按照《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健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保证其得到有效的执行,发挥应有的作用。一是公司将进一步明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提高其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按照公司内控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同时,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汇报力度,确保公司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二是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公司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做到常抓不懈。公司在建立健全完整的、科学的内控管理制度方面,与当今先进企业的管理水平相比还有差距,公司董事会将组织董事、高管认真学习相关的知识、理论,聘请专家、专业机构进行培训,逐步探索和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适合公司现状和今后发展需要的、科学的公司内控管理制度。三是积极对任职存在瑕疵人员进行改选。
    整改责任人: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整改时间:2010年12月底前。
    2、公司2009年为关联方北京成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3200万元的担保,2007年存在两笔金额分别为1亿、1.2亿的贷款,公司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公告进行披露且未履行相应程序。
    上述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被担保公司已分别于2010年5月27以及2010年6月9日将该项借款还清,本公司担保责任已经解除。
    公司本部2007年两笔贷款合计2.2亿,已经先后还款2000 万元。余下2亿元于2010年4月公司与贷款银行重新签订了倒贷借款合同,公司对此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2010年第004号公告予以披露。
    3、公司"三会"记录只记录了会议决议,缺少相关人员发言要点及签字。
    整改措施:
    公司将改善会议组织流程,增加记录人员,设置更为科学的记录方式以更详实记录与会人员讨论过程,并严格把关签字。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整改时间:2010年8月底前。
    4、公司董监高人员参加培训不及时。
    整改措施:积极组织董监高人员参加相关单位组织的学习培训,同时进一步强化公司内部培训。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整改时间:2010年8月底前。
    5、公司章程对股本情况的描述不准确,公司仍有1.11亿股股份尚未解禁,但章程表述为全部股份均为普通股。
    整改措施:
    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整改时间:2010年12月底前。
    三、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1、公司部分房屋建筑尚未办理产权证书,权属存在瑕疵。
    整改措施:
    针对个别房屋建筑产权证书尚未办理问题,公司将进一步推动相关工作,加强资产管理,切实理顺落实好上述产权关系,确保相关资产的安全性。
    整改责任人:总经理、财务总监;
    整改时间:2010年12月底前。
    2、公司部分子公司采用私人存折代替公司库存现金。
    整改措施:
    停止以个人名义存款,同时取消个人帐户,杜绝上述情况的再次发生。
    整改责任人:财务总监;
    整改时间:2010年8月底前。
    四、公司独立性方面
    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机构等方面未能按照有关规定做到完全独立,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分开不彻底。
    整改措施:
    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完整的要求,在资产、人员、机构等方面逐项推进"分开"整改,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完整。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整改时间:2010年12月底前。
    以上整改方案希望监管部门和公司股东等给予批评指正,公司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以本次整改为契机,持续改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水平,不断提高公司经营质量,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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