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七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4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8月14日在杭州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4人,邬静乐监事因公未能出席监事会,委托监事会主席张炎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10年半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半年度的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0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所执行的会计制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