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因公司A 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质控制人书面函证,根据控股股东及实质控制人书面回函,其正在讨论与公司有关的重组事项,但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特申请公司挂牌证券自2010年9月17日起继续停牌,最晚于2010年9月28日公告相关事项并复牌。
特此公告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O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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