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O一O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0年10月15日上午九时在西安华城国际会所(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82号)召开公司二O一O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2010年9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出席会议的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0年9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3、监票人、见证律师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三、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0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9:00-12:00、13: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上海股票账户卡、法人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号旺座国际城B座30层 邮政编码:710065 联系电话:(029)88858950 传 真:(029)88360915 联系人:刘新丽 特此公告。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O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赞成 □反对 □弃权 2、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以/不得)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并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二O一O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