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彩虹电子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玻璃公司”)收到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0961000297,发证时间:2009年12月8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电子玻璃公司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照15%的优惠税率上缴企业所得税。电子玻璃公司正在办理相关手续,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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