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彩虹(佛山)平板显示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截止公告日,本公司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20,000万元(除本次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86%。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彩虹(佛山)平板显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平板公司”)拟向建设银行佛山顺德支行申请人民币15,000万元的中长期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本公司为其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为五年。
本公司于2010年8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佛山平板公司向建设银行佛山顺德支行申请合计人民币15,0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五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彩虹(佛山)平板显示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9日,法定代表人:汪建设,注册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新悦路13号;佛山平板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51%。该公司主要从事平板显示器件、电子产品及零部件、原材料的制造、开发、经营等业务。
截止2009年12月31日,佛山平板公司总资产16,872万元,净资产5,75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期限:5年
2、保证合同最高限额人民币15,000万元。
3、担保范围为主合同下全部债务。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此次佛山平板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主要是用于OLED项目的建设,该项目的建设可积极推进公司新型显示器件的发展,为公司的业务转型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创造条件,有助于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所审议的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担保事项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同意上述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系公司第二次为控股子公司彩虹(佛山)平板显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86%。
七、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