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2007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一、在公司已披露的《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中,关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情况,原文为: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83 1.94 增加715.98个百分点 应更正为: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83 1.94 增加13.89个百分点 二、在公司已披露的《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关于应收账款中其他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原文为:"34,784,678.20元",应更正为:"34,784,672.20元"。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