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负连带责任。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决定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有关事项经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时间:2010年12月15日下午14:00
三、会议地点: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下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2月15日,下午14:00
(二)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12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六、出席会议对象
凡2010年12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保荐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七、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4)发行数量
(5)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6)限售期
(7)上市地点
(8)募集资金用途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方案的议案》
(1)9系列高性能装载机及高档传动件产业化项目
(2)市政专用车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3)海外营销平台建设项目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八、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九、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会议登记: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持股凭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本人和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12月13日至12月14日9:0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常林路10号公司证券规划部
4、联系方式:邮政编码: 213002
联系电话: (0519) 86781158
传真: (0519) 86750025 86755314
5、联系人:王星际
十、其他注意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会议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23日
附件一: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 投票流程
1、 投票时间
2010年12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 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738710 常林投票 买入
3、 表决议案
公司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常林股份 总议案 对下列所有议案进行表决 100元
一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元
二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2元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1元
2.2、发行方式 2.02元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3元
2.4、发行数量 2.04元
2.5、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05元
2.6、限售期 2.06元
2.7、上市地点 2.07元
2.8、募集资金用途 2.08元
2.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2.09元
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2.10元
三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3元
四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4元
五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方案的议案 5元
5.1、9系列高性能装载机及高档传动件产业化项目 5.01元
5.2、市政专用车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5.02元
5.3、海外营销平台建设项目 5.03元
六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6元
4、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二、 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常林股份"A股的投资者,对第一个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710 买入 1元 1股
如该投资者对第一个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或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710 买入 1元 2股
三、 投票注意事项
1、 若股东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100元进行投票。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 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4、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5、 对于某项总议案下存在多项分议案的表决,如股东已对总议案投票,则对分议案无论是否投票以及是何种表决意见,均按照对总议案的表决意见确认表决结果。
附件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出席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15日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如代理人不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的,股东应当在本委托书中注明对每一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具体指示)。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及剪报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