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二O一O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二O一O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会前以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6月1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出席人员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LOGO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的图形商标,经报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后正式使用。 二、以9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玉林分公司并与玉林联百合作的议案》;同意成立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简称"玉林分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同时,由该分公司与玉林市联百商业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百公司")合作经营位于玉林市美家园商业广场的第一层至第三层部分场地(原为我公司加盟店),面积约25,000平方米。合作经营采取由联百公司提供经营场地,玉林分公司输出管理技术和管理团队,双方按约定比例进行利润分成的模式(以最终签订的《合作经营协议》为准)。 三、以9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商场分设的议案》;同意将原公司服装城分设为男服商场和女服商场。 四、以9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颜丰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六月十八日 附简历: 颜丰:女,1974年出生,法律本科毕业(法学学士)并取得公共关系大专及财务会计大专学历;1994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曾任公司办事员,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