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2日以亲自或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4月22日上午11时,在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7名,董事陈永生先生、副董事长徐勇先生、独立董事王正斌先生因公务未亲自参加会议,分别书面授权委托董事长程国勋先生、董事袁世胖先生、独立董事赵永怀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祁瑞清先生因赴玉树灾区救灾,委托董事任小坤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国勋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