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10月8日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0月1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应到6人,实到6人。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陈树常主持。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陈树常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陈树常先生简历已于2010年9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关于陈树常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会议推举陈树常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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