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拟向第三方--江苏三木集团有限公司出售电厂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等资产 ● 本次交易可以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提升资产运转效率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未回避表决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双方 受让方:江苏三木集团有限公司 出让方: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 公司电厂闲置的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等资产 (三)交易事项 公司拟向第三方江苏三木集团有限公司出售公司电厂闲置资产。拟转让资产成交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准,并参考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值,资产评估净值为人民币5,310.14万元。 公司于2010年11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董事会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以6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是合理的,没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二、交易对方介绍 公司名称:江苏三木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都山村 法定代表人:刘洪林 注册资本: 3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环氧树脂、醇酸树脂、丙烯酸树脂、氨基树脂、聚氨酯树脂、不饱和树脂、饱和树脂、醋酸丁酯、醋酸乙酯、光固化树脂、聚酰胺树脂、酚醛树脂、环氧固化剂、木器漆、乳胶漆、化学试剂、聚酯漆、醇酸漆、涂料、染料、颜料的制造等 江苏三木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公司电厂闲置的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评估情况 1、电厂机器设备评估情况 (1)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此次出售的机器设备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国友大正评报字[2010]285号资产评估报告。 (2)评估基准日:2010年10月31日 (3)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了估算 (4)评估结果:截止2010年10月31日,公司委托评估的资产账面净值为2,483.96万元,评估值为5,143.81万元。 2、电厂房屋建筑物评估情况 (1)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此次出售的房屋建筑物进行了评估,并出具鲁正信评报字[2010]0089号资产评估报告。 2、评估基准日:2010年9月30日 3、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了估算 4、评估结果:截止2010年9月30日,公司委托评估的资产账面值为424.28万元,评估值为166.33万元。 上述评估结果尚需取得无棣县国资局的核准。 四、标的的交易情况 (一)交易定价依据 以目标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值 5,310.14万元为参考,以市场价格出售给江苏三木集团有限公司。经双方协商决定以12,000万元为交易价格。 (二)付款方式 本次资产处置的价款支付方式全部为现金,币种为人民币。 (三)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 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并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资产交割方式 公司在全额收到资产出售价款后,交易双方共同办理本次资产交割的有关手续。 (五)本次资产出售相关的其他安排 因本次出售资产系公司闲置资产,出售资产所涉及的人员已全部由公司妥善安置,不涉及人员安置问题。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转让的资产包括:公司电厂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拟将上述资产整体出售给江苏三木集团有限公司。此项交易符合公司主业转型要求,盘活了公司闲置资产,提升了资产运转效率。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房崇民、王成福事前对本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本次交易聘请的资产评估公司的选聘程序合法,且资产评估公司具有独立性,能够胜任本次评估工作;资产评估采用的评估方法适当,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结论合理,能够客观的反映公司电厂目前的实际资产情况; (二)此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 (三)该交易事项着眼于公司资产的合理配置,发挥了资源的最大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要求,对股东利益不产生负面影响 。 (四)公司对此次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为董事会提供了可靠、充分的决策依据。 (五)本次资产出售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资产评估报告。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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