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0年8月16日,公司收到经重庆市外经贸委转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件)《商务部关于同意延长〈商务部关于原则同意新天域湖景投资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有效期的批复》(商资批[2010]823号)。商务部同意将《商务部关于原则同意新天域湖景投资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10]143号)的有效期限延长180天,延期时间自2010年8月9日起。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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